来源 :金融界2025-08-14
8月14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多样。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决策机构,未经其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在对外担保基本原则方面,公司对外担保时要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否则董事会要披露原因并说明担保风险。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特殊情况时可预计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除满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部分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统一受理,被担保人需提前至少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受理后要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经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复核后,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之后才可启动内部用印流程并签署文件。
在日常管理和持续风险控制上,提供对外担保要订立书面合同。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管理,要妥善保存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季填报情况表。同时要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跟踪监督,出现特定情形要及时披露,担保展期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重新审核批准。
此外,全体董事要按规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被追究责任。该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