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1-12
1月12日,深交所向鞍重股份(维权)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终止对江西同安收购的具体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时点。
1月9日晚间,鞍重股份披露收购进展,公司决定终止对江西同安51%股权的收购。随着该公告披露,鞍重股份连续两日开盘跌停。截止1月12日收盘,鞍重股份报收14.45元/股,较三个月前的最高点已经跌去超六成。
交易存在障碍却迟迟未宣布终止收购
该收购交易要追溯到去年6月17日,鞍重股份披露《收购意向公告》称,拟收购江西同安持有的兴锂科技不低于51%股权。8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拟收购强强投资持有的江西同安51%股权,并向强强投资全额支付5800万元定金。
在新收购意向协议中,双方约定强强投资承诺在2021年8月10日以前协调江西同安取得鼎兴矿山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若江西同安未能取得鼎兴矿山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但直到12月8日,鞍重股份才披露鼎兴矿山尚未取得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江西同安股权价值评估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正式协议签署的前置条件未能满足,交易存在实质性障碍。
2022年1月10日,时隔1个月后,鞍重股份终于披露《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月8日与强强投资签署《终止协议》,若强强投资在原协议终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退还公司已经支付的定金5800万元,则无需向鞍重股份支付利息。
在2021年8月10日鼎兴矿山未能取得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以及2021年12月8日公司认为交易存在实质性障碍的情况下,鞍重股份却迟至2022年1月8日才签署《终止协议》。深交所对此提出疑问,要求说明本次交易终止的具体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时点。
鉴于强强投资未能协助鼎兴矿山取得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强强投资是否已构成违约,你公司未要求强强投资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约定强强投资于25个工作日内退还5800 万元定金则无需支付利息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新意向协议》的约定不符,拟采取何种措施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锂矿业上游收购告吹股价四个月跌超六成
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主要原因在于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于签署正式协议所必需满足的全部前置条件尚不具备,正式协议的签订也存在实质障碍。
但鞍重股份仍未放弃对锂矿业的投入。在宣布收购交易终止的同日,鞍重股份披露《关于签署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拟向江西同安订购含锂原矿石(品位区间 0.3%-0.5%),采购年度总量不低于60万吨,月度供量不低于5万吨,采购单价为市场价。
在鞍重股份最初宣布进军锂矿业时就曾披露,公司不排除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拓展的可能性,最终形成涵盖原矿开采、选矿、卤水生产至电池级碳酸锂制备的完整新能源锂电上游产业链。
去年12月16日,鞍重股份披露,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共2.31亿元收购金辉再生70%股份,将业务范围扩展到选矿和尾矿生产加工行业。
但如今在锂矿业最上游的收购告吹,鞍重股份的战略还能否如预期推进?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收购金辉再生70%股权的相关进展及《长期供货协议》违约条款,说明在终止收购江西同安51%股权的情况下,收购金辉再生是否仍符合公司经营战略,金辉再生扩张产线规划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自从2021年中鞍重股份披露其业务将涉及锂矿业以来,公司股价不断走高。在披露对江西同安的收购意向后,鞍重股份股价五日报收涨停,去年9月最高涨至38.91元/股,较年初已上涨近5.5倍,达到近四年来最高点。
但随着收购终止的公告披露,鞍重股份连续开盘跌停。截止1月12日收盘,鞍重股份报收14.45元/股,较去年9月的最高点已经跌去超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