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8
8月28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推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多种担保事宜,如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担保等。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拒绝强令担保行为,且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互保或接受他方担保,同时董事、总经理等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
在担保对象方面,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控股或参股公司等,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提供担保。审查审批环节,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并分析利弊,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类资信资料,董事会会审查其情况并拒绝为有风险或资料不充分者担保。反担保措施需与担保数额对应,为关联人担保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需先经董事会审议。
在担保金额权限上,明确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多种情形,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有相应的董事、股东表决权要求。担保合同订立环节也有诸多规定,如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签订人需持有相关决议和委托书等。
此外,制度还涵盖担保风险管理、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多方面细则,以全面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