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08
7月8日上午,金贵银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收西藏墨竹工卡元泽选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泽选厂”)应收暂付款期末余额为0.45亿元,其中包括公司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为元泽选厂垫付部分技改资金余额0.33亿元,该部分款项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93%。公司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未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拟与关联方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公司”)开展采购合作,业务模式为由郴投公司采购原材料并赊销给公司,该交易2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复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部分业务采用了由公司、供应商及郴投公司签订三方采购合同,并委托郴投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业务模式,交易金额为7.31亿元,与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业务合作模式存在差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3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2.1.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