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2023-10-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3年10月16日起在本所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国信证券-联易融-鹏远供应链金融1号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鹏远04”)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鹏远04”的转让业务。
二、“鹏远04”设立日期为2023年09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鹏远04A”,证券代码为“143473”,到期日为2024年09月0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对首次参加“鹏远04”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鹏远04”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