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木林森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木林森股票代码:002745)收到深交所发的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11月9日,木林森公告称,拟变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原“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和“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并将二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11.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将“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尚未投入的5.7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于是向木林森发出关注函,并让木林森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1、结合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情形及对应募投项目立项时的可行性分析、相关业务的历史开展情况及未来展望,说明对应募投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审慎、合规;
2、说明“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中已投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所形成资产(如有)在项目终止后的处置或使用计划,是否导致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损失;
3、“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投入进展是否符合募集计划;如否,请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合理性,审慎评估并说明是否存在变更或终止风险;
4、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公司历史经营及目前流动性情况等,说明大额补流是否超出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维持大额流动资金是否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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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9年,木林森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到资金26.18亿元,拟分别用于“投资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以及“偿还有息债务”。截至2022年10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含利息)9.17亿元。
“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木林森全资子公司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明芯”),计划利用和谐明芯浙江省义乌市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建设LED照明应用产品(包括LED灯丝灯、LED 灯泡、LED 灯管、LED 面板灯等)自动化生产基地;
“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则是木林森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源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山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电源”),计划利用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的厂房建设LED驱动电源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对于两项目终止,木林森表示,经慎重论证评估,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照明行业变化的考虑,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终止,将上述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5,351.67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1、自2020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照明行业上下游供需的不稳定给照明企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来短期内照明行业仍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根据市场环境和生产需求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2、募投项目开建至今,由于受近年新冠疫情、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投建进度较为缓慢,导致募集资金闲置时间较长,虽前期经调整投资计划和延长建设期限,并通过现金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但募集资金仍未达到预期效益。公司经综合分析,判断募投项目如按原计划投入未来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拟不再继续进行投入,因此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3、为保持竞争优势,未来几年公司将重点巩固公司现有主业基础,强化规模和协同优势,持续深耕品牌和渠道,提高运营效率,同时持续加大新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相关业务的开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提升。因此,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财务风险。
另就“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尚未投入的5.7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木林森表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前三季度,木林森实现营收122.01亿元,同比减少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4亿元,同比减少57.89%。其中,第三季度,木林森实现营业收入40.92亿元,同比减少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亿元,同比减少33.79%。
截至11月14日,木林森股票以8.77元报收,总市值13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