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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开挖的临时堆土应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并用采取苫盖措施;
(5)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
(2)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禁止夜间施工;
(4)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徐州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应当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内硬化地面、出入口道路无明显积尘,工地四周围墙外侧所管范围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2)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应选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3)工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置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应配备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应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等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4)进场施工前建设安装智慧工地系统和围挡喷淋系统,配备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并按要求开启喷淋、洒水、雾炮等降尘设备;
(5)全区域使用6针以上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6)挖掘机加装喷淋装置,配备小型雾炮等洒水设备,挖掘和拆除过程中进行全程跟随洒水或者喷淋;
(7)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砂浆罐应当用硬质材料密封,并在顶部加装喷淋;
(8)设置钢筋加工焊接作业棚,禁止露天焊接作业,配备焊烟回收处理装置,禁止焊烟直排;
(9)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张贴环保标识,尾气排放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使用国家标准车用汽(柴)油,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10)制作并张贴扬尘控制承诺书,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施工围档达标、路面硬化达标、防尘覆盖达标、车辆冲洗达标、清扫保洁达标、湿法作业达标、烟气排放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须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关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2)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已有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2)对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回填,少量余方平摊在施工临时占地内,不外运或外弃。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的临时占地,做好后期的恢复工程。
(二)运行期
6.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7.电磁环境
(1)220kV子仙变本期新增的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本项目新建220kV架空线路应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3)本项目新建220kV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4m;
(4)本项目新建杆塔及沿线应安装警示、防护标志,安装位置要按电网要求正确、醒目等。
8.声环境
(1)220kV子仙变扩建完成后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2)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9.水污染防治措施
220kV子仙变为无人值班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对变电站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220kV子仙变为无人值班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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