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胡清律师2022-05-19
2022年5月18日,ST柏龙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8.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经查明,柏堡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柏堡龙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二)柏堡龙虚假记载银行存款。二、柏堡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三、柏堡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022年4月20日,柏堡龙(ST柏龙,002776)被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6号)。基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高达2850万的罚款。
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石,是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保障。证券虚假陈述是对信息披露义务的违反,损害了投资人获取真实准确的公开信息的权利,并进而损害其财产权益。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后,应对由此受损的投资人进行赔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柏堡龙(ST柏龙,002776)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6月17日到2021年3月18日之间买入柏堡龙(002776)的股票,并且在2021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胡清律师网参与登记或直接与胡清律师团队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