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30
10月30日建艺集团公告称,近日收到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州新尚海拓地产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257.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257.2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倍的标准计算)。公司在被告欠付工程款1257.2万元范围内对涉案项目拍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6万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鉴于涉案方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