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26
建艺集团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