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2-01-1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