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仲恺高新区2023-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项目(德赛西威惠南工业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3232952 电子邮箱:stjghk@hzzk.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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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项目(德赛西威惠南工业园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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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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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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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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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不新增用地,主要从事显示屏模组、PCBA组件、摄像头、信息处理器(T-BOX)的生产,年产显示屏模组330万台、PCBA组件3000万台、摄像头1700万台、信息处理器(T-BOX)100万台。项目新增定员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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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载板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得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点胶固化、涂敷固化、清洗、擦拭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选择焊、回流焊、分板等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锡渣、废清洁纸、废膜纸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污泥、蒸发残渣(废碱)、载板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边角料、废PCB粉尘、废次品(废线路板)、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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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