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3
锋龙股份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