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2026-05-14
苏金复〔2026〕139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张伟、毛竹春、夏平、赵欣、吴杰、蒋亮任职资格的请示》(苏州银行〔2026〕221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伟、毛竹春、蒋亮等3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夏平、赵欣、吴杰等3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江苏金融监管局和苏州金融监管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