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4-07-31
irm32006038问侨银股份(002973)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在此之前郭倍华曾以甲方身份,与某私募机构签订过一份合作协议,由乙方(即私募机构)提供市值管理服务,并约定了“合作股份”转让模式与转让数量、超额收益分配等明细条款。请问郭倍华此次协议让的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4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否与此有关?
2024-07-25 11:05:49
侨银股份答irm3200603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过往媒体报道所提及的协议从未生效,郭倍华本次协议转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谢谢!
2024-07-31 15: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