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6
瑞玛精密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监管要求的项目。本次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尚需股东会审议并经监管部门注册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