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2-03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美新材,代码:002988)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公开信息显示,部分豪美新材股民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豪美新材证券索赔时效可能只剩九个月,后续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4年1月12日,豪美新材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豪美新材等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3 年 11 月 3 日,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经查,宝马、华为问界等整车厂不是豪美新材的直接客户,豪美新材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在2023年11月9日以及2023年11月1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及时更正澄清。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豪美新材、董卫峰、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10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11月6日到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并在2023年1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