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5
2025-08-25,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多种形式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对外担保需采取反担保等防范措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否则董事会需披露原因并说明担保风险可控性。
在担保对象方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按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类预计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需及时披露且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预计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余额情况,还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并及时披露。
在担保风险管理及审批程序上,公司要严格控制风险,关注多种风险类型,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担保业务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审查合法性、评估申请人资信等。明确被担保人出现多种不良情形时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关联方担保按关联交易规定处理,变更担保事项需重新审批。多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具体的审议标准和表决要求。
在担保日常管理方面,强调书面合同、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特殊情况的应对等。同时规定了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情形。在信息披露上,对多种情况如关联担保、担保展期等都作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该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