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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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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被青岛证监会出示警示函 连续四年疑“虚增利润”

http://www.chaguwang.cn  2022-05-09  特锐德内幕信息

来源 :鲁网2022-05-09

  日前,上市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锐德”)收到一份警示函,警示原因为特锐德连续五年的财务报表均存在会计差错。公司董事长于德翔,时任总经理宋国峰、屈东明,总经理周君,财务负责人杜波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这份警示函,在2016年至2019年的四年财务年报中,特锐德平均每年需调减利润4千多万。根据相关差错更正,仅2017年一年,特锐德就需要将利润下调8675.65万元。

  整体上,虽然在2021年之后,净利润被相继调增,但目前来看,仍有一亿多元的净利润“不知去向”。对此,有投资者也提出了有关特锐德可能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的质疑。

  青岛证监局表示,2021年12月17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期间的调整事项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2,644.53万元、-8,675.65万元、-2,781.63万元、-2,971.01万元、3,129.80万元、584.72万元、1,002.28万元、1,262.17万元,调整金额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51%、31.17%、15.54%、11.00%、18.09%、38.02%、46.58%、17.15%。公司董事长于德翔,时任总经理宋国峰、屈东明,总经理周君,财务负责人杜波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

  青岛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特锐德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88亿股,持股比例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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