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能源网2024-02-23
2月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成环罚字〔2023〕SL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川开电气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川开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袁会云。
2月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成环罚字〔2023〕SL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川开电气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川开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袁会云。2023年11月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部分漆渣和废活性炭未放入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各种危废与其他杂物混堆。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2024年1月26日,川开电气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案审会讨论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和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对川开电气罚款183600元。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特锐德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始建于1980年,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第一股,股票代码:300001)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