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股权案 |
|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与SK On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共计49%股份。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业务。交易前,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SK On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份,共同控制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交易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控制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 |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成立于广东省惠州市,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改装和改造,房地产开发等。 |
| 2、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 | 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成立于广东省惠州市,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 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和SK创新有限公司。自然人的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改装和改造,房地产开发等。SK创新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化工产品销售等。 |
| 简易案件理由(可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 备注 | 横向重叠: 2025年中国境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市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0~5%,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0~5%,双方合计: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