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12-24
12月24日,深交所向*ST天龙发出关注函,针对公司拟出售过半资产事项,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空壳化”等问题。
关注函指出,2021 年 12 月 23 日,*ST天龙公告称,拟向维远达出售一宗工业建设用地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及附着设施(简称“标的物”),交易价格为11620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2.62%。
*ST天龙的主要业务包括光伏设备(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切割机、切方机、研磨机)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单晶硅切断机和单晶硅切方滚磨机等光伏设备,覆盖了人工晶体生长和加工的多个工序范围。
标的物所附厂房原本用于公司单晶炉及多晶炉的生产业务,办公楼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深交所要求*ST天龙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规划说明本次资产出售的必要性,是否将导致公司核心资产及人员流失,是否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空壳化”等问题。
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账面价值为6522.94万元,评估价值为11580.2万元。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标的物评估过程中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其合理性,并结合周边同类资产交易情况说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此外,公告显示,维远达截至9月30日的总资产为951.03 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 0。深交所要求说明维远达的履约能力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资产交割后剩余价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深交所提出要求*ST天龙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