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01-11
ST三五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所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冀01执1017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1、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龚少晖所持公司股份共25,965,300股;2、冻结期限3年,轮候冻结期限为轮候生效起36个月,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