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22
*ST嘉信(300071.SZ)公布,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1)京01破264号之三),许可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处置相关财产。此次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