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15
福石控股11月15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有关前期公告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案件之中的部分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原告薛岩峰、曾朝辉等三十六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号】,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认为该处罚所述的虚假陈述等行为导致其投资遭受损失,并将公司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合计计提预计负债34,298,097.63元,本案判决将导致其中部分计提预计负债冲回;同类诉讼前期已判决不涉及清偿的金额约为6,914,896.63元。由于后续有其他同类索赔的判决结果尚未出具,整体影响金额需进一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