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半导体金融观察2023-07-23
7月21日,因为内幕交易,重庆证监局对国民技术时任董事俞鹂罚一没三,总计超6000万元。
《中国基金报》的报道,详细地批露了这一内幕交易的全过程。
2021年2月,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重启合作交流事宜。
4月2日,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在国民技术总部召开工作会议,浦项化学表达了希望与国民技术开展合作的想法,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参加了此次会议。
4月23日,国民技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上,孙某彤向俞鹂等参会董事提及国民技术与浦项化学商谈合作事宜,以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
5月20日,国民技术召开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现场见面会。孙某彤在会上提及浦项化学对深圳斯诺感兴趣,深圳斯诺将与浦项化学开展合作事项,并再次提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公司将会实施股权激励。
重庆证监局表示,上述两则事项均属重大事项,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俞鹂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知悉上述两则内幕信息,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23日。
在2021年4月27日至5月25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俞鹂利用何某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8.88万股,利用方某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1.67万股,两个账户合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110.55万股,合计成交金额774.5597万元。
重庆证监局认为,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俞鹂知悉公司筹划与浦项化学合作和股权激励2个事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俞鹂控制何某英、方某花2个账户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俞鹂违法所得1536.9441万元,并处以4610.8323万元罚款。
7月4日,也是因为内幕交易,重庆证监局发布了2023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余鹏、王佳、汤佩芬内幕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进行了处罚。
2021年7月5日,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董事长助理沈某乘飞机到杭州,专程拜访华友钴业。
孙某彤请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余鹏介绍“定增”业务的券商。
2021年7月10日,余鹏将该事项告诉配偶王佳。2021年7月11日,王佳和余鹏去汤佩芬家做客,将该事项告诉汤佩芬。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汤佩芬账户累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20.09万股,成交金额406.8万元。其中,余鹏、王佳夫妇出资90万元,汤佩芬出资316.8万元。2021年7月20日,国民技术复牌当日,汤佩芬账户卖出持有国民技术股票,成交金额502.7万元,累计盈利95万余元。
最终,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余鹏、王佳、汤佩芬违法所得95万元,对余鹏、王佳、汤佩芬处以95元罚款。
其中,对余鹏、王佳处以47.5万元罚款,对汤佩芬处以47.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