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3-07-25
irm65331695问创世纪(300083)夏军,减持为何不提前公告?
2023-07-21 09:11:53
创世纪答irm6533169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无需进行预披露。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3-07-25 1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