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5-14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与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的最新执行进展。
公告显示,深圳创世纪此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技术秘密纠纷案作出的二审判决,要求其与田某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北京精雕的涉案技术秘密,并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经济损失37963万元及合理开支200万元,共计38163万元,同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93.54万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案执行金额为38163.0016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深圳创世纪立案执行,依法冻结了其部分银行账户,以及深圳创世纪所持宜宾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股权对应数额合计4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深圳创世纪已先行支付执行款1000万元。法院已累计划扣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现金7559.79万元;另因本次执行,冻结(含轮候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资金1591.03万元。累计划扣及冻结(含轮候冻结)合计金额为9150.82万元。
创世纪表示,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被划扣及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均属于诉讼执行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其中,股权被冻结的下属子公司仍由公司正常运营管理,暂不涉及股权所有权变更及控制权转移的情形。本次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事项,对其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未波及公司其它经营主体,亦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深圳创世纪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本案再审申请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公司将密切跟进案件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