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1-08-17
2021年8月16日晚,金刚玻璃(300093)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据公告内容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50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 28,941,883.43元。已有8个案件于8月11日开庭审理,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金刚玻璃(300093)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78件,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50,999,822.31元。
金刚玻璃(300093)虚假陈述案是来源于2020年4月17日,因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造假以及占用大额资金却未及时披露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而引发投资者的起诉索赔,目前可考虑将瑞华所一并作为被告,增加赔付可能性。
结合金刚玻璃(300093)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8月21日到2019年1月25日之间买入金刚玻璃(300093)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据公开资料显示,金刚玻璃(300093)全称“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和安装于一体的特种玻璃供应商,主要从事各类高科技特种玻璃、防火玻璃系统、防爆玻璃系统、防火门窗及耐火节能窗的研制、开发、生产,在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金刚玻璃(300093)诉讼时效还很长,投资者可准备资料联系律师参与索赔,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