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06
华伍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仲裁案件执行款1077.12万元。此前,公司与被申请人一花再华、被申请人二潘北河于2016年12月签订的《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于2018年12月分别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了本案。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裁决花再华、潘北河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5亿元及相关违约金。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潘北河、花再华履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77号裁决书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