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7-29
7月29日,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担保被定义为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担保以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下属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也不得对外担保。
在被担保企业资格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下属子公司等。被担保企业除符合基本规定外,还需具备如具备借款资格、资信较好、经营管理能力强等条件,除下属子公司外,存在如产权不明等情形的单位,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审批程序上,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授权行使决策权。对外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符合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管理工作,要做好被担保企业审查、经办手续、跟踪监督等工作。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出现如被担保人到期未偿债等情形时应及时告知以便披露。同时,若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