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19
聆达股份7月19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下发的关注函,被追问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合伙人合伙财产份额的多个问题。
关注函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光恒昱”)的合伙人王正育及王妙琪决定终止与杭州伯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伯翰”)签署的《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同时与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金寨光电”)签署《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金寨光电或其指定主体拟以9至11亿元的价格受让王正育、王妙琪持有的杭州光恒昱100%合伙份额,通过杭州光恒昱持有公司22.02%的股份进而间接控制公司。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金寨光电等收购人所持资产、货币资金情况,补充说明其收购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涉及融资的应当具体说明资金筹措的可行性;说明其是否具备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和长期计划。
同时,关注函还指出,2020年11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悦新能源”)70%股权。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嘉悦新能源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和金寨光电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此外,针对本次交易,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近三个月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