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09
12月8日,新研股份盘后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经现场检查结果,新疆证监局发现新研股份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健全、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多项问题。新疆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新研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新研股份按要求开展整改,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
该监管措施,也与11月8日新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因新研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事件反映在股价上,即11月9日新研股份收盘跌停,11月10日,新研股份下跌超过4个点。该事件给部分投资者造成一定的损失。
因此,针对目前还受损的投资者,股股网平台合作律师提示:有意向后期索赔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小程序搜索“股股网”在线登记索赔委托意向。暂定在上市后至2021年11月8日晚持有新研股份(300159)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但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因为新研股份刚别证监会立案调查,正式的索赔诉讼还需要等证监会的调查结束,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来确定具体的索赔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