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2-06
金融界12月6日消息,新研股份公告,公司在2015年与各业绩承诺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收购新航钛科技100%股权,总价款为人民币36.3967亿元。业绩承诺方承诺新航钛科技2015、2016、2017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亿元、2.40亿元和4亿元。然而,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确认,业绩承诺期(2015年度-2017年度)新航钛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4.38亿元以及-2.59亿元,远低于各业绩承诺方作出的承诺净利润人民币1.7亿元、2.4亿元和4亿元。因此,业绩承诺期间各业绩承诺方并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各业绩承诺方应当对新研股份进行补偿。截止目前,上述各业绩承诺方并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对上述所涉及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