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商报2023-01-10
因未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纳川股份(300198)于1月9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称,1月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5年2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晓樱向公司提供1018.88万元借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指出,纳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3条第一款的规定。深交所要求纳川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纳川股份公告截图
纳川股份主营业务为给排水管材研发制造销售、管道修复、管道工程服务、管网投资运营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4月,纳川股份登陆创业板,公司创始人、实控人为陈志江。上述提到的公司股东张晓樱为陈志江的配偶。2013年8月,纳川股份披露,公司董事长陈志江与妻子张晓樱离婚。
此前,张晓樱曾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纳川股份。据纳川股份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显示,2022年4月7日,张晓樱起诉纳川股份、陈志江,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金额约为1801.38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4月21日开庭,未判决,需二次开庭。
此外,纳川股份2022年12月16日公告,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陈志江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9日,纳川股份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2021344号、深专调查字2021342号),因纳川贸易、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纳川贸易及陈志江进行立案调查。
纳川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8亿元,同比上升1.9%;归母净利润-1.33亿元,同比下降432.2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2亿元,同比上升34.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611.65万元,同比下降274.99%。
截至1月9日,纳川股份收报2.90元/股,涨幅3.57%,总市值仅29.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