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3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川股份)近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志江及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陈志江和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在2019年4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对公司隐瞒了相关信息,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实。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纳川股份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