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12-28
欣旺达公告,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欣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含),用于办理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因投资基建、设备等项目需要,浙江欣威需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含)的项目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0年(含)。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自身项目建设需要,需向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申请项目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0年(含),用于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欣旺达拟对伟明盛青项目融资额度按照欣旺达享有伟明盛青的股东权益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204亿元(含)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共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含),用于办理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欣旺达对浙江欣威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项目融资额度提供全额担保,浙江欣威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担保。欣旺达享有伟明盛青9.09%比例的股东权益,因此,欣旺达将对伟明盛青项目融资额度按照欣旺达享有伟明盛青的股东权益提供等比例担保,即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7204亿元(含)人民币。欣旺达对东莞锂威、惠州锂威、浙江锂威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担保,东莞锂威、惠州锂威、浙江锂威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已担保余额为240.66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