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08-09
金力泰公告披露,2022年8月8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的案号为(2022)琼01财保5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申请人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价值5.8亿元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海南大禾持有的金力泰70352740股公司股票,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被申请人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大禾19.4%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海南大禾及华锦资产的相关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