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7-02
格隆汇7月2日丨瑞丰高材(300243.SZ)公布,鉴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至,为保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2年7月19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事项及内容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