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壳老大2022-05-24
2022年5月23日,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子”或“公司”)股东石旭刚与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石旭刚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23,92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以下简称“新增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