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1-17
2021年11月17日,深交所向*ST华昌(SZ 300278)发出关注函:针对“2021年11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于11月15日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转来的法院送达《通知》,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海德梅柯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上海德梅柯重整。上海德梅柯对高新投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无异议,并已向法院提交了无异议函,法院尚未受理该申请。”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高新投集团已于2021年6月向法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重整,公司目前进入预重整阶段。请结合公司预重整的进展情况补充说明高新投集团本次向法院申请对上海德梅柯进行重整的背景、原因。”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