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4
苏交科公告,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需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需求的条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