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6-11
irm1339748问荣科科技(300290)沈阳中院5月11日完成公司3个账户司法冻结,两地仅相距17公里,直至5月27日公司才偶然从银行获知冻结,迟迟收不到法院纸质文书。请解释为何同市辖区法院保全文书跨16天无法送达至上市公司法定注册地址?是法院投递异常,还是公司刻意预留无效注册地址规避收函?为何不在预留董秘邮箱接收电子保全文书,是否提前预判账户冻结刻意失联,刻意拖延披露重大资金冻结事项损害股民知情权?
2026-06-03 10:19:38
荣科科技答irm133974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获悉账户冻结后,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刻意拖延或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6-06-11 15: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