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11
12月11日,博雅生物股东高特佳集团及相关方融华投资、懿康投资收江西证监局警示函。
2012年3月8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3.88%降至29.75%,累计变动比例为14.13%,其中,截至2019年11月7曰,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合计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比例由43.88%变动至38.4%,累计减少比例超过5%;截至2020年5月11日,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合计持有博雅生物股份的比例由43.88%变动至33.24%,累计减少比例超过10%。高特佳集团、融华投资、懿康投资在上述期间相关减持分别予以披露,但在合计持股比例每减少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停止买卖博雅生物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0年10月12日就上述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