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2-24
irm2580687问同有科技(300302)杨永松、佟易虹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持股近乎零成本且已获巨额盈利,为何非得选择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不直接协议转让给特定方国资一类,如何避免操纵二级市场?
2026-02-03 15:40:26
同有科技答irm2580687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相关股东是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向公司提交减持计划,公司是在收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后按照信披规则履行信披义务,不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况。谢谢。
2026-02-24 20: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