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8
聚飞光电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执行,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对聚飞光学具有实质控制权,其他投资方未同比例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