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7
聚飞光电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执行,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周转。公司对聚飞光学具有实际控制权,能有效实施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