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明生活2026-06-19
日前,浙江证监局披露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内幕交易“宁波慈星股份”股票一案。涉案当事人肖运全、曹斌、史文军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991.75万元。
经查,该内幕信息为慈星股份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形成,并于2025年1月14日盘后通过停牌公告正式公开。在敏感期内,肖运全、曹斌、史文军分别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利用本人或他人账户集中买入慈星股份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具体违法事实:
肖运全:与知情人联络接触后的次日上午,即卖出账户内其他股票并临时转入500万元,集中买入慈星股份83.43万股,买入金额691.25万元,获利67.01万元。
曹斌:与知情人联络接触后,在已有本人账户的情况下,借用他人证券账户,集中买入286.69万股,买入金额2272.6万元,获利318.56万元(含账面获利)。
史文军:自2024年12月26日起,控制账户组集中买入156.74万股,买入金额1306.46万元,交易风格明显变化,获利30.92万元(其中史文军个人获利3.74万元,相关基金账户获利共计27.17万元)。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没收肖运全违法所得67.01万元,并处罚款201.04万元;
责令曹斌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18.56万元,并处罚款1274.22万元;
没收常春藤时代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违法所得16.31万元,没收超虹时代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违法所得10.86万元,没收史文军违法所得3.74万元,并对史文军处以100万元罚款。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从已披露的罚单来看,内幕交易呈现主体多元化、违规行为复合化、交易手段隐蔽化、涉案金额较大等特征。涉案主体既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实控人亲属,也包括专业机构人员;违法手段则常见借用他人账户、多账户联合操作、资金划转链条复杂化等隐蔽方式,给稽查执法带来更高挑战。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