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3-04-07
4月6日,宜通世纪(30031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宜通世纪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以合计42万元罚款。
公告中显示,宜通世纪涉嫌违法主要事实为,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认为,宜通世纪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鹏、时任财务总监石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宜通世纪主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覆盖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设备销售业务、物联网平台及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