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03-03
*ST邦讯公告披露,公司因2020年经营情况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五)、(六)项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